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综合性管理、协调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综合性管理、协调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各类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3.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有关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上级及学校公文的接收登记、批阅传递、整理归档和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综合信息、教育统计的汇总上报,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7.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办公室有关工作。
8.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9.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做好有关事项的协调及上传下达工作。
10.负责学校经济合同审批及法律事务处理工作。
11.开展对外联络联谊,协调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来校公务活动。
12.统筹做好带班值班安排、师生服务热线平台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13.负责学校公务用车、通勤班车的车辆保障工作。
14.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维工作。
15.负责学校莲湖、阎良两校区运行管理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学校综合档案及校史资料的管理,协调做好学校年鉴、大事记、制度汇编的编纂工作。
17.负责校领导日常办公事务的服务工作。
1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向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2.拟定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报校党委审议。
3.承担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及专项经费管理等工作。
4.统筹、协调、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
5.根据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6.会同有关部门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7.向有关部门移交巡察相关事项。
8.向校党委提交巡察报告及整改建议。
9.向学校纪委移交问题线索。
10.对学校党委决定的巡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11.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文书资料的建档和管理等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8166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