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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7-09-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实行目标管理,规范档案工作各个环节,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制定本规范。

一、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学校档案。

(二)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我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我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四)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五)学校有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立卷部门要有1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1名兼职档案员具体承办。

(六)学校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计划,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各方面给予保证。

(七)学校档案工作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我校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及档案人员职责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学校档案工作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校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学校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各部门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

2.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业务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档案质量;

3.做好文秘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档案室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2.制订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开展档案利用的工作;

5.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7.开展档案归档与利用的宣传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学校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职责

1.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立卷归档;

2.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主动接受校学校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学校档案室归档;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6.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综合档案室的制度建设

(一)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细则、规定。

(二)立卷归档制度,包括校内各部门的立卷要求,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办法。

(三)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安全保护和库房管理措施。

(四)档案的保密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五)档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时间、项目、内容、办法。

(六)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七)档案的鉴定制度,包括鉴定范围、组织、办法、程序、手续等。

(八)学校档案室负责人以及全体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四、档案干部素质要求

(一)学校档案室应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档案干部。

(二)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三)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学校各级领导应为档案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待遇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档案干部应相对稳定,原则上不轻易调离学校档案室。

五、档案的收集

(一)收集范围

1.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我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1)《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二大类文件材料;

(2)反映本校工作和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载体材料;

(3)征集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4)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可按征集、代管、捐赠的方式办理。

(二)案卷的质量要求

1.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3.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

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为16—50年左右);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为15年及以下);

凡是介入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一律从长。

4.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一般不超过200页。当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档时,可立薄卷。

5.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依次在书写材料非装订线一侧右上角编号,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按要求签名,填写日期。

6.案卷题目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一般写在卷面,不超过50字。

7.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一起,用三孔一线装订。

8.档案的案件格式和各种表格、卡片的内容、规格、用纸应统一。

(三)归档时间和手续

1.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6月底以前归档。

2.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2个月内归档。

4.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签名盖章。

六、档案的整理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排架

1.各类档案在收集齐全后,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分别归类编号。

2.档案分类、编号、排架一经确定,不可随意变动。

(二)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工具,学校档案室指南、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七、档案的计算机管理

学校档案室应积极开发利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提高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能力。

八、档案的保管

(一)库房要求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不合格库房,应按有关规范要求逐步改造。

2.库房应逐步配齐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3.库房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

(二)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配置计算机、复印机、照像机、录音机、去湿机、空调机、吸尘器等。

(三)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

(四)案卷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

九、档案的编研和利用

(一)档案编研

1.编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学校沿革表;历任校领导(含副职)职务名称及任免;学校各种基础数据汇编;年鉴、学校大事记;重要档案史料汇编;重要专题档案(如学生运动、规章制度、科研成果、重要教材、基建工程、大型设备等);重要会议简介等。

2.档案室对编纂的各种汇编要注意把关,保证质量。必要时应报有关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审查。

(二)档案室人员应认真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参加本系统、本地区的档案学会、研究会活动,并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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