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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档案人员要加强档案和保密法规的学习,带头遵纪守法,管好档案,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二、档案人员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三、档案人员对于涉及保密的档案内容,不得与无关人员交涉,防止口头涉密。

四、对各类档案的查、借阅,坚持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随意扩大查、阅范围。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翻阅。

五、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档案材料确需要复印时必须在档案室复印室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六、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

七、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守则”(十条),定期进行保密纪律检查,做到常备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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