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档案工作 >> 学校制度 >> 正文
西安航空学院档案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档案室各类档案都应建立各种档案统计台账,每年都要对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输出、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二、每年年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类档案情况统计表》,要求数字准确无误,不允许估数,于12月底前交档案统计人员汇总。

三、档案室统计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地汇总各种统计数据,填报各种报表、数据,不得有误。

四、档案统计人员要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向学校领导报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8166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