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在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2.不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3.不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4.不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5.不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6.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填写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7.不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8.不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9.不携带手机进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不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手机。
10.不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