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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放假及2009年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经学校办公会研究,现将我校寒假放假时间及2009年节假日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5日--2月21日,2月22日报到,2月23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7日--2月20日,2月21日正式上班。

二、2009年节假日放假时间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2.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3.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5.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以上节假日凡调换后需要正常上班的公休日,其课程安排依照教务处的具体通知执行。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填写值班记录,假期值班安排要及时报送学校办公室。

3.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4.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和技安要求,对本单位所辖工作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保卫处、国资处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五、一”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表: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6.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84258602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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