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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009-4-20)
发布时间:2015-07-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对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 研究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研究制订落实学校党委有关决定的实施方案。

第五条 讨论审定学科建设与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计划。

第六条 讨论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七条 研究制订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第八条 审定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毕业生就业方案。

第九条 研究制订学校科研规划、科技开发、校办产业的实施计划。

第十条 研究制订、修改或废止学校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审定以学校行政名义印发和上报的重要文件。

第十二条 审定教职工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和学校有关重要奖惩事项。

第十三条 研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贷款计划,审定学校金额为3万—20万元的各类项目。

第十四条 研究制订、修改和实施校园规划方案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十五条 研究决定国内外合作办学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研究落实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会议中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第十七条 研究学校人事、分配、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 研究决定较大范围的教学科研用房、办公用房的分配与调整。

第十九条 研究决定全校重要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和重大学术会议、大型活动的举办等事宜。

第二十条 听取学校行政领导通报所分管的工作,听取有关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研究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和突发事件。

三、议题确定

第二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实行提案制,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提出。由有关部门提交学校办公会讨论的问题,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长或主持行政工作的校领导(下同)审定。

第二十三条 凡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有关部门要填写会议提案单,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在会议召开的前两天送交学校办公室汇总。

第二十四条 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列为校长办公会议题。

第二十五条 除临时召集外,校长办公会的提案及有关材料应提前一天送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二十六条 凡未经会前审定的提案,一般不列入校长办公会议题。要避免临时动议,特殊情况下,由校长决定提案的调整及与会人员的增减。

四、会议召开

第二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一般采用例会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决定召开校长办公会。

第二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校级领导、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等相关人员,学校办公室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第二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或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校长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或主持。

第三十条 校长办公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校领导到会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校领导,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确需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通知部门负责人在讨论到相关内容时列席会议,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席。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根据需要校长可组织现场办公会。现场办公会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长指示组织,相关单位派人员参加。

第三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事时,凡涉及到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五、议事程序

第三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事时,由提出议题的校领导以及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

第三十五条 校长办公会在研究议题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明个人观点,由会议主持人在汇总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明确的决定。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时,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决定。

第三十六条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授权学校办公室主任向其通报会议议事情况。

第三十七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需要保密的事项,与会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六、决议的执行和督办

第三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学校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议成员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各项决定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安排落实,学校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向校长汇报。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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