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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有关规定的通知(2008-12-9)
发布时间:2015-07-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现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请假有关规定如下通知:

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含出差、会议和培训等),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西安航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差审批表》。

二、副处级干部需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正处级干部需主管校领导同意并报党委书记审批。

四、出差返校后应及时向校领导销假并附《西安航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差审批表》报销差旅费用。

五、请假手续需同时在组织人事部登记备案。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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